服务热线: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技术文章 / Technical article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技术文章 >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出台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出台

点击次数:2819 更新时间:2012-12-13



 
         中国环境网12月5日消息 记者 江滨 摄影 李大伟 今天上午,环境保护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期国务院批复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我国*部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划,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逐步由污染物总量控制为目标导向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转变,由主要防治一次污染向既防治一次污染又注重二次污染转变。

        目前,我国大气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污染排放负荷巨大,82%的城市达不到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以臭氧、细颗粒物酸雨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重点区域19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历时两年,编制了《规划》。

       《规划》范围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等13个重点区域,涉及19个省(区、市),11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规划面积132.56万平方公里,面积、人口、经济总量、煤炭消费分别占全国的14%、48%、71%、5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占全国的48%、51%、42%、50%。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了《规划》的编制思路。《规划》紧紧围绕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主线,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联防联控与属地管理相结合、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统一、先行先试与全面推进相配合的原则,重点体现了“协同”、“综合”、“联动”的规划思路:在控制对象上,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在控制领域上,对工业源、面源、移动源综合控制;在控制策略上,推进区域各城市之间联防联控。    

 
 附件:1.
国务院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46号)
 
             2.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

          崂应: www.hbyq.net

PM2.5采样,烟尘采样,烟气分析,大气采样,粉尘采样,紫外烟气分析,二恶英采样,油气回收检测,烟尘测试仪真空箱采样酸尘降采样24小时恒温气体采样

 


 

在线客服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