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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要实行Z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点击次数:1959 更新时间:2018-11-26


三大红线不可逾越

我国要实行zui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水情。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是制约中国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要实行zui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同时,推进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

zui严格体现在哪儿?

  四项制度和三条红线

  今年1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实行zui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对实行zui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出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实行zui严格水资源管理内容主要是建立4项制度、确立3条红线。其中,4项制度分别为: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察制度。针对这4项制度,划定了3条红线,分别是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4项制度和3条红线基本涵盖了水资源过度开发问题、缺水与浪费并存问题、水环境污染问题,也基本包括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取水、用水和纳污三大环节。水资源管理的3条红线是针对水资源开发利用中供水、用水、排水的全过程管理,强调了对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管理。3条红线互为支撑、相互管理,是具有内在逻辑的整体,充分体现了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并重的实践要求。

  与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相对应的是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主要做以下几项工作:*,建立覆盖流域和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和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制定主要跨省江河水量控制方案,加强区域年度计划用水管理。第二,重点推进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重点制度建设,以规划和前置管理实现用水总量控制。第三,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和国家水权制度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工作。

  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住取水

  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确定,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取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控制总量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取水总量接近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目前这些措施在山东省等部分省区已经实施。

  针对水资源开发控制红线和制度建设,已展开相关工作。比如,控制指标及阶段性目标逐级分解工作,现在正把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七大流域、31个省。同时,加强完成主要江河水量分配,完善用水定额指标体系,开展核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用水效率红线:推动节水

  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包括3项主要工作:*,建立涵盖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推进用水定额与计划管理制度,加快制定行业用水定额、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定额的国家标准,加快节水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和推行。第二,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加强缺水地区高耗水工业项目准入制度、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等相关制度建设。第三,切实推进节水改造,节水技术普及推广与节水示范工程建设,着力降低城镇供水管网的破损率,鼓励污水处理回用,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

  用水效率控制红线要求,到2030年,我国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算,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的重要举措,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的根本措施。水利部从2001年开始,陆续在全国开展100个节水型社会试点。

  限制纳污红线:加快治理

  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工作中,包括开展基于水功能区划从严核定水域的纳污容量,根据水功能区阶段性保护目标,确定不同阶段入河排污限制总量;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制度,达到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要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同时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评价体系,完善水质监督管理制度;强化以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的水源地保护,包括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的应急管理,并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规定,到2030年,我国主要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阶段性控制目标为,到2015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60%以上;到2020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0%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主要是加快治理水污染,要从严核定水域纳污总量、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快污染严重的江河湖泊水环境治理、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供水安全等。

如何保证“严格”?

  要建立“能操作、可检查、易考核、有奖惩”的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县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科学确立考核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考核。

  为明确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确定了思想可量化的考核制度,如用水总量制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水功能区达标率等。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的确立,可以控制80%左右的用水,因为目前我国农业用占60%,工业用水占24%。但是,一些省区的用水比例有所不同,比如广东省工业用水在用水结构占比低于第三产业用水,因此考核指标中增加了万元GDP指标。

  通过对几个指标的考核,建立“能操作、可检查、易考核、有奖惩”的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同时,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水资源监测用水计量与统计的标准制度,加强重点水功能区水质水量检测能力建设。

  以前没有确定过4项制度、3条红线等目标,因此,与传统水资源管理相比,zui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特点是管理目标更明晰,管理体系更加严密,管理措施更严格,责任主体更加明确。

  实行zui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水资源监控能力提出新的要求,但是,现在的水资源管理基础薄弱,不能满足实行zui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新要求。比如,现在公报的数据多数依靠统计渠道,实测数据比例不高;不能有效监控到用水浪费、污水乱排等现象;对突发的水污染事件信息掌握不及时,没有实时监控或监测频次不够;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比较困难。

三大监控体系怎么建?

  针对重要取用水户、重要水功能区、主要省界断面

  在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中,设定的目标为:从今年开始,用3年时间完成近期建设任务,基本建立与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相适应的重要取水户、重要水功能区和主要省界断面三大监控体系,基本建立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框架,初步形成与实行zui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适应的水资源监控能力,逐步增强支撑zui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3条红线监督考核的能力。

  与4项考核指标对应,应基本建成重要取用水户、重要水功能区、主要省界断面三大监控体系,取用水监控体系涵盖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和公共集中供水,包括湖库取水、河道取水、调水工程取水和地下水取水;重要水功能区的监控包括一级区的保护区、保留区和开发利用区,二级区的饮用水水源区、非饮用水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等);省界断面监控包括省界缓冲区和保护区等。

  水功能区国控检测点选取方面,把列入《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的水功能区作为重点,其中省界缓冲区纳入省界断面监测。目前,已核准公布了175个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水源地173个。省界断面国控监测点选取方面,原则上把大江大河干流的省界;流域内一级支流或水系集水面积大于1000平方千米的河流所涉及的省界;重要调水工程沿线跨省界、跨流域的检测断面;水系集水面积虽然小于1000平方千米,但处于水质敏感区或水质污染严重的河流所涉及的省界和监测断面纳入国控点。

如何建设三级信息平台?

  做好顶层设计,统一信息平台,三级分别部署建设;达到红线能显、现状能监、管理有措、决策有助

  为给实行zui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考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应基本建立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框架,实现中央、流域和省级水资源管理过程重要信息互联互通,以及主要水资源管理业务的在线处理。

  三级信息平台建设方面,要考虑做好顶层设计,统一信息平台,三级分别部署建设。总体设想为,在中央平台某区域用水总量超过红线或接近红线时,系统自动预警,为管理提供支持。

  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的主要功能是支撑3条红线管理,简单说是达到红线能显、现状能监、管理有措、决策有助。系统建成后将对全国70%以上的许可取水量实现在线水量监测,对80%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实现水质监测,对主要江河干流及一级支流省界断面实现水质监测全覆盖,水量监测覆盖率实现大幅提高,为实行zui严格水资源管理提供决策支撑。

  (作者:水利部水资源司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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