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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1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点击次数:1474 更新时间:2018-11-26

 

PM2.5监测发布全力推进
环境保护部发布《2011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当前中国的环境状况如何?未来将有何措施保证环境质量?当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通报《2011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并回应了社会关切。

  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

       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地下水质堪忧;若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多数城市PM2.5超标

   作为反映中国201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年度公开报告,《2011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由环保部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卫生、统计、林业、气象、海洋等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完成。

  根据公报,2011年的监测结果表明,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在各项环境指标中,水质、空气质量zui受关注。

  报告显示,全国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和内陆诸河等水系469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61.0%、25.3%和13.7%。在监测的200个城市4727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优良—良好—较好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45.0%,较差—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55.0%。

  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稳定,但细颗粒物污染逐步凸显。吴晓青表示,2011年,3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为89.0%,超标城市比例为11.0%。但执行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后,我国城市空气中的细颗粒物(PM2.5)污染将逐步凸显。从2011年部分试点监测城市的监测结果来看,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评价(PM2.5年均值的二级标准为35微克/立方米),多数城市细颗粒物超标,均值为58微克/立方米。

  农村环境问题凸显。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和农业污染物排放量大,农村环境形势严峻。2011年,环保部组织对全国364个村庄开展了农村监测试点工作,结果表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村庄占81.9%;农村地表水为轻度污染;农村土壤样品超标率为21.5%,垃圾场周边、农田、菜地和企业周边土壤污染较重。

  四项措施力促今年污染物减排目标实现

  氮氧化物排放预计上半年有小幅上升,而今年目标是零增长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了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以及到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和2086.4万吨,比2011年分别下降8%。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分别控制在238万吨和2046.2万吨,比2010年分别下降10%。

  吴晓青表示,2011年,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与2010年相比上升5.73%,未完成年初预定的要下降1.5%的目标,给今后4年带来巨大压力。环保部今年制定了氮氧化物零增长的减排目标。目前看来,预计今年上半年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呈小幅上升趋势,但增幅与去年全年相比有明显回落。

  吴晓青表示,为确保完成减排目标,环保部将严格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的增量;完善减排经济政策;加强监管,确保减排项目按期建设并投入运行。

  74个城市年底前发布PM2.5监测数据

  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共设置国控空气监测点1436个

  对广受关注的PM2.5防治问题,吴晓青表示,新空气质量标准颁布之后,从2011年开始,环保部调整和优化了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共设置国控空气监测点1436个。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还设置了省控、市控监测点位约4000余个。同时,环保部还开展了PM2.5监测设备比对实验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协调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

  吴晓青表示,环保部门正建立健全空气质量评价发布体系,2012年,要在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实施新标准。《关于空气质量新标准*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已明确,*阶段实施的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今年12月底前开始对外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从5月底的情况看,目前*阶段实施的74个城市中,北京、上海等33个城市已经开展了PM2.5新增指标研究性监测,并发布了监测信息,其他城市也正在积极做好准备。

  个别驻华领事馆发布PM2.5监测结果,不符合外交公约和相关规范

  我国将加大监测发布力度,完够满足公众以及各国驻华机构和人员对环境质量信息的需求

  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如何看待个别驻华*开展我国内PM2.5监测并且发布监测结果?吴晓青表示,这样做既不符合公约,也不符合中国的要求,既不严谨,也不规范。

  吴晓青说,从法律上讲,我国法律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环境信息的发布部门。另外,根据公约,外交人员有义务尊重接受国法律法规,不能干涉接受国内政。中国空气质量监测及发布,属政府的公共权力,个别国家驻华领事馆自行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既不符合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精神,也违反了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从技术上讲,空气质量的监测涉及监测点位的布设、监测人员资质等因素,且需采取严格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用一个点位的监测数据对一个区域的空气质量进行评价,是不科学的;用日均值来评价这个点一小时的状况,不符合通行监测技术规范,更不能反映整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从标准上看,北京、上海发布的PM2.5监测数据,与个别领事馆发布的监测数据日均值基本一致,但评价结果相差很大,主要原因是他们用本国的空气质量标准来评价我国的空气质量,这是明显不合理的。

  吴晓青强调,环保部将及时发布和公开环境质量监测信息,按照新标准的要求,完够满足公众以及各国驻华机构和人员对环境质量信息的需求。

  吴晓青还表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06年到2010年,环保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情况调查,经国务院批准后,环保部将适时公布调查结果。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记者 孙秀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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